我市近日出台文件,从今年1月1号起,上调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上调幅度在110元到234元之间。调整范围涵盖2016年之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