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号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大连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规定,29位市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于3号进行宪法宣誓,市委副书记、市长陈绍旺监誓并讲话。请看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