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原创宣传片,片长限定在30秒—3分钟,不限题材与类型。
宣传片大赛
征集契合6月26日禁毒日主题的原创宣传片。
参与方法
1、原创发:编辑#禁毒日宣传片#或#宣传片大赛# + 内容发布到微博“法治新天地”参赛,参赛的微博帐号需绑定手机号。
2、看见转:推荐优秀宣传片,@法治新天地+ 内容发布到微博。推荐网友,可被邀请到6月20日录制的626国际禁毒日大连电视台晚会录制现场观众席。
参赛作品要求
1. 参赛视频作品片长在30秒-3分钟之内。
2、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紧密贴合禁毒主题。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3. 每人仅限一部作品获奖,多部入围者从中择优角逐大奖;
4. 投稿作品仅限于2018年5月25日-6月18日投稿在大连电视台公共频道微博“法治新天地”大赛的作品。
5. 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 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6. 本次活动可能再增设分项单元比赛,参加本次比赛的作品默认参与各分项单元比赛,作品入围活动方会及时通知。
7. 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8. 本次大赛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8)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评委:大连市禁毒委员会
中共大连市委政法委员会
大连广播电视台
时间:1个月
甄选作品数量:
评选出30强作品进入终评名单,角逐大奖。
评选方式:
此阶段由主办方征集的导演、编剧、演员、影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的评审团参与评选。
时间:1周
甄选作品数量:
从入围的30部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与优秀奖。
评选方式:
此阶段由主办方征集的评审团评选,评委研究讨论,综合广大网民的评论与转发量,并对作品原创性进行核实,角逐出一二三等奖。
大赛奖励:
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获得大连市禁毒委员会颁发的“禁毒宣传片大赛金盾奖”“禁毒宣传片大赛银盾奖”“禁毒宣传片大赛铜盾奖”、“禁毒宣传片大赛优秀奖”。
获奖企业或个人将被邀请参加禁毒晚会现场,并现场颁发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