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金州的小张五月份的时候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处房子,本想把它买下来,可是,闹腾了两个来月,房子没买着不说,还惹了一肚子的气。
小张看好的房子在金州八一路附近的金园新村小区,五月中旬,三方签了合同。
小张等了很长时间,结果,房主又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
这下小张可不干了,他觉得自己被人给忽悠了。
他要求中介给他主持公道,可中介表示这事儿他们管不了。
小张想起合同上有这么一条,说是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或卖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根据这一条,小张要求房主退还他两万块钱。不过,卖房的这位可没答应。
卖方显然是说交易不成的原因是在小张那儿。小张承认自己2012年因为马虎忘记了还清信用卡的帐。
可小张认为,这事不可能影响到他买房子。
这事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卖房方觉得小张银行信用有问题无法办理贷款,所以又将房子卖给了别人。而小张觉得即使自己有过一次信用的不良记录,但是后来也贷款买过房子,没有问题。协商不成怎么办?小张已经准备通过司法途径来给自己讨个说法。